在普博林加(Purbalingga),许多人买地只凭一张贴了印花税票的收据和在村长家里的一次握手。因为卖方是邻居或亲戚,这样做感觉很安全。可是多年以后,当他们想办理证书或转卖时,却发现这块地在登记上仍属于别人的名下。
本文说明印尼土地买卖中的“文件阶梯”——kwitansi(收据)、PPJB、AJB——以及为什么其中只有一份才真正完成所有权转移。对于外国人或刚到 Banyumas Raya(巴纽马斯地区)的人来说,弄懂这道阶梯,才能避免在错误的一级台阶上既丢钱又丢地。
kwitansi 与 “Segel”:付款凭证,而非产权转移凭证
在本地许多村庄,土地买卖至今仍习惯以 kwitansi(收据)成交,因其贴有印花税票(segel/meterai)并有村干部见证,常被称为 kwitansi segel。收据有其意义——它能证明已付款以及付了多少——但作用仅此而已:它是付款凭证,而不是土地已经易主的凭证。
根据 UU No. 5 Tahun 1960 tentang Peraturan Dasar Pokok-Pokok Agraria(UUPA,1960 年第 5 号《土地基本法》),Hak Milik(所有权,印尼最完整、最强的土地权利)是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强、最完整的权利,不可能凭一张付款单据转移。只要手上仅有收据,土地在登记上仍属卖方名下:在国家眼中,买方尚未成为合法所有人,也无法仅凭收据办理 balik nama(将证书过户到买方名下)。
后果很危险:由于产权尚未转移,不诚实的卖方可以把同一块地再卖给别人,卖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主张权利,或这块地其实已经抵押给银行——这些都落到止步于收据的买方身上。
PPJB:它约束交易,却不转移权利
PPJB(Perjanjian Pengikatan Jual Beli,具约束力的买卖预约协议)约束买卖双方日后完成交易。它比收据更强,因为锁定了交易、价格和条件——但它仍不是产权转移契据:它约束双方,却不转移 Hak Milik(所有权)。
PPJB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理使用,例如:
- 款项分期支付、尚未付清。
- 证书仍在从母证书中 pemecahan(分割)。
- 还有未了结的条件,例如卖方尚未办完继承过户。
一旦价款付清、各项条件满足,PPJB 就必须以 AJB 跟进;最好在 notaris(公证人)面前签立,使条款清晰,而不是日后容易被推翻的私下文书。
在 PPAT 面前签立 AJB:真正转移产权的契据
AJB(Akta Jual Beli,买卖契据)是在 PPAT(Pejabat Pembuat Akta Tanah,持证土地契约官员)面前作成的公证契据。这才是依法将土地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的文件。PPAT 的职务与权限由 PP No. 37 Tahun 1998 jo. PP No. 24 Tahun 2016 tentang Peraturan Jabatan Pejabat Pembuat Akta Tanah(PPAT 职务条例) 规定。
与属私下协议的 kwitansi 和 PPJB 不同,AJB 由有权的公职人员作成,签署前必须核验证书是否有效。PPAT 只能就其 wilayah kerja(辖区)内的土地作成契据,因此普博林加的土地要找辖区涵盖普博林加县的 PPAT。AJB 签署前,须先结清过户税费:买方承担 BPHTB(土地与建筑物取得税),卖方承担 PPh(所得税),税额视交易金额而定。
在土地局办理 balik nama
AJB 之后的最后一步是 balik nama——在普博林加县的 Kantor Pertanahan(Kantah,当地土地局)办理证书过户,使买方被登记为权利人;在办妥之前,证书上仍是卖方的名字。具体做法见我们的普博林加继承土地过户指南(印尼语),买卖过户的原理相同。
长期以来土地登记的依据是 PP No. 24 Tahun 1997 tentang Pendaftaran Tanah(1997 年第 24 号《土地登记条例》);因其被一项部长条例宣告废止、而大部分条款在实务中仍在适用,其效力现存争议,故具体技术步骤最好直接向当地 Kantah 确认。
付款前如何安全购买
在交出任何款项之前,请做以下核查:
- 核验证书真伪,到普博林加土地局确认证书为真且与土地登记簿一致。不要只信复印件。
- 确认证书上的名字与卖方一致。 若对方自称继承人或受托人,请索取有效证明,如继承权证明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。
- 确认状态为 SHM(Sertifikat Hak Milik,所有权证书),且土地没有处于争议、被查封,或作为银行担保(hak tanggungan,抵押权)。
- 到现场核查实地边界,并与邻地所有人核对。
- 只通过在 PPAT 面前签立的 AJB 交易,且该 PPAT 的辖区须涵盖土地所在地——绝不要仅凭收据或私下协议。
对于仍以 girik、Letter C 或 eigendom(旧的、未经登记的凭证)持有的土地,风险更高——详见我们的普博林加 girik、eigendom 与 SHM 土地指南(印尼语)。
普博林加实务步骤
- 到普博林加土地局核验证书的真伪与数据,并确认 SHM 状态、无争议、未作抵押。
- 若款项分期或证书仍在办理中,先在公证人面前签立 PPJB。
- 结清过户税费,然后在辖区涵盖普博林加的 PPAT 面前签立 AJB,并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填写。
- 向普博林加 Kantah 申请 balik nama,使权利登记在您名下。
结语
kwitansi 证明您付了钱;PPJB 约束了交易;但只有在 PPAT 面前签立的 AJB 才转移权利,也只有 balik nama 才让您在国家眼中成为登记在册的所有人。为省时间而跳过这道阶梯,只会为日后更昂贵的争议敞开大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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